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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被聘任为上市公司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时间:2021-07-27 14:31:00 作者:熊进光、舒颖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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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所律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熊进光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多项重要议案。熊进光律师荣聘为新余国科公司独立董事,并于该会被选举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新余国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场)      

      2017年11月10日,新余国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722)。新余国科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认定的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认定的江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国家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江西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国家第一批通过知识产权体系认证企业,江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熊进光律师与董事会全体成员合影)

(熊进光律师与江西财经大学廖义刚教授(右)合影)

       新余国科主要从事火工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开展军品和民品业务,致力于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公司原隶属于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2014年6月整体移交省国资委管理并委托省人民政府投资运营平台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019年省国资委重新委托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新余国科以军用火工品、人影装备业务为核心,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品种丰富、技术先进、效益优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型企业。  

  

    

       熊进光律师自2020年9月担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后,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公司法领域实务经验,再次受聘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优化了新余国科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结构和提升了新余国科公司的治理能力,体现了我所“上市公司缔造者,法律风险管理者”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