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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资本市场团队为港投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时间:2018-11-28 15:45:00 作者:中银南昌分所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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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所资本市场团队特成立专项小组,由执行主任陈建勇、高级顾问彭丁带、戴巍以及李涛涛律师共同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投公司)中国境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专项小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以及对公司董监高的访谈进行初步尽调,针对发行人各子公司、分公司到工商局调取工商档案材料,开展了深度尽职调查工作,并在预定时间内将法律意见书定稿。

       历经五个多月的努力,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港投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资本市场团队是中银(南昌)律所重点建设的核心团队之一,本团队的服务项目主要包含:

       1、证券发行和上市:通过尽职调查,对发行人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业务范围包括:股票发行和上市、债券发行和上市、管理层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新三板挂牌及融资。         2、兼并与收购:对并购项目中涉及的市场准入、公司治理、资本市场披露和合规、知识产权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在现行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下妥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并达成交易。

       3、资产证券化: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参与交易架构设计、对基础资产及或特定原始权益人进行尽职调查、起草相关法律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

       4、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设计投融资的交易结构、起草投融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进行尽职调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协助进行各种政府登记和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