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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陈建勇主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务与理论》讲座
时间:2018-12-12 09:57:00 作者:中银南昌分所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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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8日上午,由我所执行主任、南昌市非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建勇主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务与理论》讲座在南昌市律师协会召开。该讲座是由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分会秘书长、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崇坤博士主讲,南昌市律师协会非诉讼专业委员会与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会、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合作承办的,全市各律所优秀律师积极到场参与。

       会议开始,我所执行主任、市非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建勇就本次会议主题“国企混改”做出解读,强调了混改在政策层面以及实务层面的重要性,给讲座内容做出铺垫。接着,朱崇坤博士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务问题和理论问题两大部分分别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讲解,并强调了容易令人忽视的理论问题。

       讲座过程中,朱崇坤博士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务问题中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第一,混改的目的和原则;第二,混改的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审批阶段以及实施阶段的相关流程;第三,混改的七种模式,包括股权转让模式、增资模式、新设公司模式、债转股模式、并购重组模式、整体上市模式以及PPP模式;第四,混改过程中的审计评估;第五,交易定价及支付;第六,职工安置。除此之外,朱崇坤博士还谈到混改中主要涉及的一些法律文件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为律师们在事务中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指导。

       中场休息五分钟后,朱崇坤博士继续就混改存在的理论问题进行讲解。他针对目前混改存在国企不愿将盈利能力强的核心部门对民企开放、民企信息不畅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法律规制不完善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第一,管理层去行政化;第二,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第三,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作用;第四,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随后,朱崇坤博士在分析党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进行阐释,给现场的律师们带来深刻的一堂课。

      会议的最后,在场诸位律师分别就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向朱崇坤博士进行提问,朱崇坤博士也对律师们所提的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而务实的解答,互动学习、交流氛围十分浓厚。